
根据2002年5月21日创始会员大会的决议,CIPA于2002年7月1日成立。 在2009年1月27日召开的第7届临时社员总会上,根据一般社团法人和一般财团法人相关法律办理了手续,成为一般社团法人。

CIPA的宗旨是通过处理行业问题,如环境问题、产品间兼容性或互用性不佳、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,以及通过推动研究和信息交流,促进我们从事开发、生产或销售银胶卷相机、数码相机及相关设备、仪器和软件(下文统称为“摄影器材”)的会员取得进一步成长。根据该宗旨,CIPA将采取下列措施:
- 统计调查并提供摄影器材及其市场技术开发相关信息
- 研究并提供摄影器材环境问题处理措施相关信息
- 研究并提供摄影器材消费者安全措施相关信息
- 研究并提供摄影器材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信息
- 建立并推广摄影器材之间兼容性或互用性的标准
- 制定规章制度,确保摄影器材开发、生产和销售方面的市场公平竞争
- 研究与摄影器材及其贸易、通商问题有关的对策和提供信息
- 举办与摄影器材相关的展览会并向消费者提供信息
- 为了发展影视、摄影文化,举办学术研究和演讲会
- 为了达到本会的目的,除了上述各项外,还开展必需的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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